山东地区取得二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后,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申请初始注册时,需要符合相关继续教育要求。具体注册流程包括提出申请、受理、审批和发证。申请人需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将进行受理,审查并作出注册决定。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领发相应级别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并向社会公告。对不予注册的申请人,将出具不予注册决定书并说明理由。申请人需按要求准备完整的注册资料,符合法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