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注册一次有效期五年
执业药师注册的有效期为五年,注册期满需要提前一个月进行延续注册。申请人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之日三十日前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延续注册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准许延续注册后,注册有效期从期满之日次日起重新计算五年。
延续注册所需材料
需要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提交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执业单位开业证明、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继续教育学分证明要求
申请人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非当年申请注册者,应提供批准日期后第二年的历年继续教育学分证明。超过五年以上申请注册的申请人,应至少提供近五年的连续继续教育学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