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部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时全年要求为90学时。其中,公共科目占30学时,每学时时长45分钟,计10学分;专业科目占60学时,每学时时长45分钟,计20学分。公共科目包括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涵盖药物合理使用的技术规范、常见疾病的诊疗指南、公众健康管理、医药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新动态等基本知识。执业药师需要按照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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