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申请人需要变更执业地区、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或执业单位,需向拟申请执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变更注册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受理变更注册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准许变更注册的决定。准许变更注册后,注册有效期保持不变;若在有效期满之前三十日内申请变更注册且符合要求,则注册有效期重新计算五年。需要变更注册或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提交相应的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并提供执业单位开业证明以及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对于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批准日期后第二年起至少近五年的继续教育学分证明。超过五年申请注册的申请人,至少需提供近五年的连续继续教育学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