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部相关规定,执业药师应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全年要求90学时,其中包括30学分。具体要求为:公共科目30学时(每学时45分钟),计10学分;专业科目60学时(每学时45分钟),计20学分。继续教育内容涵盖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药物合理使用技术规范、常见疾病诊疗指南、公众健康管理等基本知识。执业药师需关注当年省协会发布的官方通知,及时参与继续教育活动,以满足学时和学分要求。通过持续学习,执业药师可以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