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部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执业药师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时全年要求90学时,其中包括30学分的公共科目和60学分的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主要涵盖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则包括药物合理使用的技术规范、常见疾病的诊疗指南、公众健康管理、医药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新动态等基本知识。执业药师需要按照规定完成学时要求,并参与相关内容的学习,以保持专业素养和提升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