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部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时全年需达到90学时,其中包括30学分。具体分配为公共科目30学时(计10学分)和专业科目60学时(计20学分)。公共科目涵盖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则包括药物合理使用的技术规范、常见疾病的诊疗指南、公众健康管理以及医药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内容。执业药师需要通过学习这些科目来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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