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注册的有效期限为五年。注册期将满时,需要在注册期满前一个月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申请人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之日三十日前,向执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延续注册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准予延续注册后,注册有效期将从期满之日次日起重新计算五年。
若需要变更注册或者延续注册,申请人需提交相应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并提供必要的材料,包括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和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对于非当年申请注册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批准之日起第二年后的历年继续教育学分证明。而超过五年以上申请注册的申请人,至少需要提供近五年的连续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通过以上流程和要求,执业药师可以顺利进行注册的延续,以维持其合法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