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注册的有效期限为五年。如果注册期将满,必须在注册期满前一个月内进行延续注册。如果需要延续注册,申请人必须在注册有效期满之日前三十天向执业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延续注册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延续注册后,注册有效期将从期满之日的次日起重新计算五年。
如果需要变更注册或延续注册,申请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和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申请人获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如果不是在当年申请注册的,必须提供自获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第二年后的历年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如果申请人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已经超过五年,并且申请注册,必须至少提供近五年的连续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执业药师注册是一个重要的职业资格,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进行注册延续或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