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注册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若注册期将满,申请人必须在注册期满前一个月内进行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申请需在注册有效期满之日的三十日前向执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准予延续注册后,注册有效期将从期满之日的次日起重新计算五年。
如果需要变更注册或延续注册,申请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和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申请人获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如果非当年申请注册,则需要提供自《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批准之日起第二年后的历年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如果申请人获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超过五年并且仍需申请注册,至少需要提供近五年连续的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总之,执业药师注册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在注册期满前一个月内进行延续注册,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