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是指申请人要求变更执业地区、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单位的情况下所需办理的注册手续。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应当向拟申请执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注册的决定。
如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准予变更注册,注册有效期将不会发生变化。但是,在有效期满之日前三十日内申请变更注册,并且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注册有效期将从旧证期满之日次日起重新计算五年。
如果需要变更注册或者延续注册,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应的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和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对于非当年申请注册并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从批准日期起第二年后的历年继续教育学分证明。而对于超过五年以上申请注册的申请人,则需要至少提供近五年的连续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通过以上流程,申请人可以顺利完成执业药师的变更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