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注册证的有效期为五年。若注册期将满,申请人应在注册有效期满之日三十日前,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交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和继续教育学分证明等相关材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延续注册后,注册证的有效期将从期满之日次日起重新计算五年。
如果申请人需要变更注册或者延续注册,还需要提交相应的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对于非当年申请注册的申请人,还需提供自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批准之日起第二年后的历年继续教育学分证明。而对于超过五年以上申请注册的申请人,至少需要提供近五年的连续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总之,执业药师注册证的有效期为五年。若需要延续注册,应在注册期满前一个月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延续注册后,注册证的有效期将重新计算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