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和人力资源部的相关规定,执业药师应当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接受继续教育,以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全年完成90学时,其中公共科目占30学时,专业科目占60学时。每学时时长为45分钟。公共科目包括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药物合理使用的技术规范、常见疾病的诊疗指南、公众健康管理、医药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新动态等基本知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分要求为30学分,其中公共科目占10学分,专业科目占20学分。执业药师应当根据当年省协会发布的官方通知进行缴费,具体缴费窗口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