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注册的有效期限为五年。如果注册期将满,必须在注册期满前一个月内进行延续注册。如果需要延续注册,申请人必须在注册有效期满之日前三十天向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延续注册后,注册有效期将从期满之日的次日起重新计算五年。
如果需要变更注册或延续注册,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应的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和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申请人获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如果不是在同一年申请注册,需要提供自批准之日起第二年开始的历年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如果申请人获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超过五年,并且想要申请注册,至少需要提供近五年连续的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总之,执业药师注册的有效期为五年,需要在注册期满前一个月进行延续注册,同时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和继续教育学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