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在需要变更执业地区、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单位时,应向拟申请执业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变更注册申请。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的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并附上以下材料: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和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在受理变更注册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注册的决定。如果申请被准予,注册有效期将保持不变。但若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申请变更注册且符合要求,注册有效期将从旧证期满次日起重新计算五年。
对于需要变更注册或延续注册的申请人,除了提供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和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外,还需要提供《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批准之日起第二年后的历年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如果申请人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超过五年以上并申请注册,至少需要提供近五年的连续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总之,执业药师在变更注册时需依据相关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材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根据情况调整注册有效期。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满足继续教育学分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