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是为了使药师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而进行的教育培训。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部的相关规定,执业药师应当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接受继续教育。其中,公需科目是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包括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学时要求方面,全年要求30学时,相当于10个学分。每学时时长为45分钟。这些学时和学分的要求是为了确保执业药师能够全面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等内容,提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内容涉及到药师职业发展的各个方面。法律法规方面包括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药店管理法律法规等;理论政策方面包括国家药品政策、医疗保险政策等;职业道德方面包括药师职业操守、职业道德规范等;技术信息方面包括药物知识、临床应用指南等。这些内容旨在帮助执业药师全面了解行业规范、政策法规,提高药师的职业道德和技术水平。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学时要求和内容是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部的相关规定制定的,旨在规范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培训,提高执业药师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执业药师应当根据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药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