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注册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持有《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2.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
3. 身体健康,能够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 经执业单位同意,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执业药师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首次注册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明、执业单位开业证明、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如果执业药师注册证过期,可以到原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需要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执业单位考核材料、《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相片、身份证和复印件。
执业药师可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查询自己的注册证和注册情况。如果执业药师注册证丢失,应及时到当地人事局申请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