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条件是指报考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所需要满足的条件。根据相关规定,执业药师考试没有年龄限制,主要限制在专业、学历和工作年限三个方面。
首先,报考执业药师需要具备以下专业背景: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其次,对于免考政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人员,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人员,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总之,执业药师考试的报名条件主要涉及专业、学历和工作年限等方面。具备相关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考试,但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核查社保记录。对于具备高级职称并在相关岗位工作的人员,还可以享受免试政策。
执业药师的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在专业岗位上的工作经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但需要注意的是,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此外,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也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同样,国外工作经历也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而对于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后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方式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人员,可以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需要注意的是,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但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以累计。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一个人连续取得的学历是初中>高中>全日制本(专)科,那么他的工作年限只能从全日制本(专)科毕业年开始算起。而如果是初中>高中>非全日制本(专)科,那么工作年限可以从高中毕业年算起。因为这种情况可以解释为高中毕业后即参加工作并在业余时间通过努力取得了非全日制本(专)科学历。
另外,如果一个人的学历情况是初中>高中>中断N年>非日制本(专)科,那么他的工作年限同样可以从高中毕业年算起。同样地,如果学历情况是初中>高中>中断N年>全日制本(专)科,那么工作年限为N+全日制本(专)科毕业年至今。但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开具证明来证明该人在18岁高中毕业后参加了N年的工作。
综上所述,执业药师的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是根据报考人员在专业岗位上的工作经验来确定,同时还需要考虑学历的取得顺序和脱产学习的情况。只有符合相关规定的工作经验才能被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