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也就是72分。《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四科的满分均为120分,合格标准一致为72分。考试包括A、B、C、X型题,其中A型题为单选题,B型题为多选题,C型题为判断题,X型题为操作题。考生需要全面掌握药学知识和技能,达到合格标准才能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执业药师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制度,考生的成绩有效期为四年。在这四年内,考生需要连续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并且全部合格,才能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如果考生未能在四年内通过所有科目,之前已通过的科目成绩将失效,需要重新参加考试。但是,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成绩有效期为两年,需要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总之,执业药师成绩保留四年意味着考生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通过所有的考试科目,即使一次性无法通过也可以分步骤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