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注册登记制度,注册有效期为2年。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规划委员会或其指定的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延续注册申请需要以下材料:
1. 延续注册申请表原件扫描件;
2.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扫描件。
申请人可以登录“国务院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gjzwfw.www.gov.cn/index.html),进入“国务院部门服务窗口”或“个人办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选择“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业务类型,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最后点击上报。
请注意,申请表需盖原单位公章,如未盖章需提供工作调动证明或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扫描件。
以上是关于注册岩土工程师延续注册程序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