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 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 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已获得某一专业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可在余下的专业科目中,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报考,即“增项”考试(级别为“相应专业”)。
(三)其他事项。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若以工作后取得的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问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教育实习期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时间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