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流程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取得后,需要进行注册才能执业。各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全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统一注册管理。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官网是本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由于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只在本省有效,所以暂不支持跨省注册,请咨询各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具体要求。
基本条件
申请注册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初始注册申请
申请初始注册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人员应在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3年内通过本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办理。超过规定时间申请初始注册的,按逾期初始注册办理。具体是否需要缴费,请参考各省具体要求。
注册有效期和变更注册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5年。在有效期内变更注册或有效期满延续注册的,应通过注册管理系统提出申请。变更注册专业类别时,申请人应取得省人力资源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成绩合格证明。
申请材料
申请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逾期初始注册时,应通过注册管理系统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注册申请审核
注册管理系统受理注册申请后,省应急管理厅或其委托(授权)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准予注册的,由省应急管理厅核发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不予注册的,告知理由。
违规处理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出租出借证书的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由省应急管理厅撤销其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重新注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