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共分为三个科目,包括《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每个科目考试分值均为120分,考试形式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其中,《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的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包含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的考试题型为主观题,包含案例选择题和案例简答题。考全科人员需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取得全部科目合格成绩,免一科人员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取得报考科目合格成绩,方可通过考试。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并不属于中级或高级职称,而是一种职业资格考试。不过,从2018年开始,全国20个省份已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规定一级消防工程师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为工程师,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与职称证书同等使用。虽然一级消防工程师本身不是职称,但持证人员可以通过相应的评审程序申请评中级职称。评审需要准备大量材料,如单位公示证明、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工作经历、项目业绩材料、职称论文、考核情况等。最终评审通过的人员,可以向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部门备案。关于是否需要评职称,需要根据个人职业发展需要、就业方向和个人理想等实际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