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网络平台是一种方便快捷的学习方式,让一级建造师能够在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的情况下完成继续教育。一级建造师在每次注册有效期之内应参加至少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时间及入口会由考生当地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中心会通知。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入口开通后,持证人前期需要申请继续教育课程,申请之后缴纳费用,学习之后再申请继续教育考试。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费用大概在1400-1500元之间,一般是由用注册单位来承担。未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可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进行继续报名。继续教育一般以网上学习、考试的形式,合格后可取得继续教育证书,然后对注册证书进行延续注册。通过全国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网络平台,一级建造师可以更加方便地完成继续教育要求,提升自身的职业素质和水平。
如果需要注销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首先,在中国建造师网站上登录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选择个人版登录入口,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和密码等信息。登录后,在目录树中选择“注销注册”选项,填写相关信息并点击“保存”按钮。接下来,登录企业版,选择“注销注册”选项,核实保存成功的人员信息并点击“审查”后再点击“保存”,然后在人员信息前面的小方框中打“√”选中,并点击“上报”。除此之外,还需要提交一份《一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和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原件,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如果提交复印件,则需要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需要注意的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注销了以后,所有的信息都会丢失,因此无法查找到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