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入口是通过考生当地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中心通知的。在入口开通后,持证人需要申请继续教育课程并缴纳费用,学习完毕后再进行继续教育考试。一般来说,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费用在1400-1500元之间,由注册单位承担。如果未注册或注册已满3年,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才能进行注册证书的延续。参加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继续教育上课等工作,也可以充抵部分选修课学时。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是每三年一次,是一项重要的职业规范要求。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流程分为两步,首先需要在个人版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注销申请,然后在企业版进行审查和上报。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个人版填写:
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进入个人版登录页面;
2.在“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登录入口”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信息,并点击登录;
3.进入个人版后,点击左侧目录树中的“注销注册”选项,填写相关信息并保存。
第二步,企业版操作:
1.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中的“注销注册”,找到需要审查的人员信息;
2.点击“审查”,核实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
3.在人员信息前面的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上报”即可。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所需的材料包括:
1.《一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原件;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提交的材料是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另外,一级注册建造师注销后,所有相关信息将会丢失,无法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