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包括四个部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设工程经济
建设工程经济是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第一科目,包括单选题和多选题,考察考生对建设工程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的掌握。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是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第二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建筑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的理解和运用。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第三科目,考察考生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是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最后一科目,根据不同专业类别设置不同的题目,考察考生对专业工程管理实务的掌握情况。
一级建造师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考试地点由各省份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安排。考试科目时间安排依次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