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江西初级审计师的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审计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审计考试科目成绩满分100分,即60分合格。
初级资格考试
初级资格考试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通过考试取得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即具备助理审计师职称。
证书颁发
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或制作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包含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纸质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联合用印,电子证书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电子印章。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的,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达到单独划定地区合格标准的,证书载明有效区域,在证书载明区域内有效。
江西初级审计师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相关规定,江西初级审计师的合格标准与全国统一标准基本一致。即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且各科目成绩均达到试卷满分的60%。通过考试取得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由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或制作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江西初级审计师的合格标准的实施,旨在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促进审计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为江西省内的企事业单位提供了更加专业、可靠的审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