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湖北初级审计师的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湖北省的初级审计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也就是说,考生需要在《审计相关基础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门科目中获得至少60分才能及格。
初级资格考试实行成绩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才能取得相应级别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通过考试取得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考生将获得助理审计师职称。这意味着他们具备了在审计领域从事助理工作的资格和能力。
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后,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将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或制作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这个证书包括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纸质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审计署联合用印,而电子证书则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电子印章。
根据通告规定,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的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而达到单独划定地区合格标准的证书,则只在证书载明的区域内有效。这意味着考生在获得证书后,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初级审计师的工作,或者根据证书上载明的区域,在该区域内从事相关工作。
综上所述,23年湖北初级审计师的合格标准为在《审计相关基础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门科目中获得至少60分,并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通过考试取得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考生将获得助理审计师职称,并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或制作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或在证书载明的区域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