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正在准备参加北京初级会计考试,那么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考试规定和考生须知。在进入考场前,你需要携带以下物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物品(如手机、电子设备等)应设置为关闭状态,并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物品(包括电子、通讯、计算、存储等设备)进入考场,将被视为违纪处理。
进入考场后,考生需要在30分钟内完成电子签到,按照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置在桌面右上角。签到后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出入考场。考生在考试中途暂离考场,其离场时间计入本人的考试时间。
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纸笔。考试结束后,演算纸笔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违纪进行处理。考生需要自觉遵守考场规定,维护考场秩序,尊重并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持考场安静,遇到问题应当举手示意。
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签到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不再接受考生的登录。考试开始9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交卷后应当立即自行离开考场,严禁关闭考试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或喧哗。
如果在考试期间违反规定,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有严重和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被记入会计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有关信息将向社会公告,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相关记录也将纳入全国信用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