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证书获得后,持有人需要进行继续教育。虽然初级会计职称证书不需要年审,但是继续教育是会计人员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从事会计工作但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继续教育的时间一般是从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在取得该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从事会计工作但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在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的具体内容可以参考财政部的相关通知。
会计人员可以选择多种方式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包括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网络或面授课程学习、参加财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培训等。其他可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也可以被接受。
继续教育学分采用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
会计人员可以通过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继续教育记录。在登录页面上点击“继续教育记录”,填写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持有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人员出现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或者在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的情况下,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并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被吊销后的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根据部分地区的规定,获得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后,企业职工可以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是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综合确定,并根据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同有所区别。
一般来说,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不同地区的具体补贴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例如有的地区规定获得初级证书1000元,而有的规定获得初级证书800元。
目前已有多个地区公布了补贴申领的相关政策,鼓励会计人员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技能,并对企业职工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具体补贴金额和申领流程可以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财政部门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