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完会计初级职称证书后,会计人员仍需进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会计人员提升自身专业素质、跟进行业动态的重要途径。根据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按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继续教育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则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执行。
会计人员可以选择多种方式进行继续教育学习。例如参加公示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网络或面授课程学习,参加财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会计专业及公需科目相关培训,或者其他可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
继续教育学分按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取得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
会计人员可以通过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继续教育记录。登录系统后,点击“继续教育记录”模块,填写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会计人员有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或者在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有权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并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此情况下,被吊销资格的人员在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因此,考完会计初级职称证书后,会计人员仍需参加继续教育,以保持自身专业素质和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继续教育的学习内容和形式多样化,有助于会计人员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和竞争力。
初级会计证书补贴在哪里申请领取?
根据部分地区的规定,当年取得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企业职工可以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具体的申请条件是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
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补贴标准应根据取得证书的级别有所区别。一般来说,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证书的人员,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证书的人员,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已经有多个地区公布了补贴申领的相关政策。然而,每个地区的政策可能会有差异,具体可以领取多少补贴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确定。有些地区规定获得初级证书可以领取1000元,而有些地区规定领取金额为800元。
这一政策的出台鼓励了会计人员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水平,并对企业职工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如果你是一名初级会计证书持有者,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补贴标准,以便及时申请领取相应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