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证书不需要年审,但是需要通过继续教育来更新知识和技能。会计人员应当在获得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后参加继续教育,以满足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条件。
继续教育时间一般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需科目包括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会计人员可选择参加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网络或面授课程学习,或参加财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会计专业及公需科目相关培训。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
如果会计人员有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或在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等情形,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会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在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综上所述,初级会计职称证书不需要年审,但是会计人员需要通过继续教育来更新知识和技能。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也是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之一。
如果您的会计初级资格证丢失了,不要担心,您可以补办。要向原证书发放机关提交书面补发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办申请表和归入个人档案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以及一张一寸白底证件照。申请时,需要说明补(换)发证书的原因并签字。省会计考办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提交财政部、人社部进行证书打印。打印完成后,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会通知您领取证书。记得提前了解您所在地的具体申请流程,以便顺利办理证书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