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持有人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但不需要进行年审。继续教育时间一般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要求持证人员每年取得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学分应占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以上。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参加方式包括参加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网络或面授课程学习、参加相关培训等。持证人员可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自己的继续教育记录。如果持证人员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或在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将面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吊销的风险。所以,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持有人应当重视继续教育,参加规定的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初级会计证书补办流程
初级会计证书可以进行补办,申请人需要向原证书发放机关提交书面补发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
1. 根据属地归属原则,持证人应在本人单位、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地行政区划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办理。
2. 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办申请表,归入个人档案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张一寸白底证件照(粘贴于《证书补办申请表》右上角),证件照电子图片。
3. 对于部分地区需要书面申请的情况,申请人需说明补(换)发证书原因并签字,并提供损坏、填错的证书原件。
二、证书打印
省会计考办将审核通过的证书补办申请提交财政部、人社部进行证书打印。
三、证书发放
1. 打印好的证书由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通知申请人领取。
2. 领取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验证。
以上是初级会计证书补办的具体流程。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并按照要求进行申请和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