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证是永久有效的,证书编号可以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上查询。虽然初级会计职称证书不需要年审,但持证人需要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未按时领取的证书会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则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如果证书已销毁,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后,由所属证书发放机构按证书补办流程办理。
初级会计证书补办流程
持有初级会计证书的人员,如遗失或证书发生损坏需要补办的,可以向原证书发放机关提交书面补发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
1.根据属地归属原则,申请证书补办的持证人需到本人单位、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地行政区划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办理。
2.提交以下材料: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证书补办申请表;
- 归入个人档案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 一张一寸白底证件照(粘贴于《证书补办申请表》右上角);
- 补(换)发证书原因的书面申请,需签字。(换发证书的还需提供损坏、填错的证书原件)
二、证书打印
1.省会计考办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提交财政部、人社部进行证书打印。
三、证书发放
1.证书打印完成后,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
总之,初级会计证书补办需要提供一些材料并填写申请表,之后申请将被审核并提交到财政部、人社部进行证书打印。最后,申请人将会收到通知去领取新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