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资格证是职业资格证书。它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统一印制和颁发的,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是永久有效的,但需要每年进行继续教育。虽然初级会计证书不需要年审,但根据相关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初级会计证书编号查询网站为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考生可以通过该网站查询考试合格信息。若考生未按时领取证书,则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则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如果证书被销毁后,考生需要提出领取证书申请,由所属证书发放机构按证书补办流程办理。
初级会计证书的持证人如果需要进行补办,可以向原证书发放机关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办申请表,归入个人档案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以及一张一寸白底证件照。申请人还需说明补(换)发证书的原因并签字。部分地区补(换)发证书的书面申请还需提供损坏、填错的证书原件。
通过属地归属原则,申请证书补办的持证人需要在本人单位、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地行政区划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办理。审核通过的证书补办申请将会提交财政部、人社部进行证书打印。打印完成后,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将通知申请人证书领取事宜。
初级会计证书的补办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但流程相对简单,持证人可以按要求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