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证书不需要年审,但是持证人需要在取得证书后进行继续教育。那么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怎么参加呢?
首先,继续教育对象包括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从事会计工作但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应按年度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时间一般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而从事会计工作但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则应自从事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其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而专业科目则需要参考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进行学习。
再次,会计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以下几种继续教育学习方式:参加公示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网络或者面授课程学习;参加财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会计专业及公需科目相关培训;或采用其他可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
最后,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参加继续教育的记录可以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
初级会计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颁发,是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证书的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会计证书永久有效,但需要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证书编号可通过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进行查询。若考生未及时领取证书,则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满五年后未领取将被销毁。若考生需要补办证书,则按证书补办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