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颁发,是全国范围内有效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不会过期,永久有效,但持证人需要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学分。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编号可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查询。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发证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则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如证书销毁后,考生可向证书发放机构提出补办申请。
如果初级会计证书丢失了,可以进行补办。需要向原证书发放机关提出书面补发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证书补办申请表,归入个人档案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张一寸白底证件照,并在书面申请中说明补(换)发证书的原因并签字。一些地区可能需要提供损坏或填错的证书原件。省会计考办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提交财政部、人社部进行证书打印。打印好后,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会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