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证书不需要年审,但是持证人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在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备该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则应在从事工作的次年开始。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而专业科目则需要按照财政部的指南执行。会计人员可选择参加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网络或面授课程学习,参加各类会计专业及公需科目相关培训,或采用其他可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每年参加继续教育需达到不少于90学分的要求,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低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若持证人有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或在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等情形,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自2022年起,初级会计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各科目的及格线为试卷满分的60%。而初级会计考试共有两科目,《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各科目的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只要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以上两科目的考试,即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初级会计成绩的有效期为一个考试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