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证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它也被称为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或助理会计师证书,是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后颁发的。初级会计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不会过期,但需要每年进行继续教育。证书编号可以通过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进行查询。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则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如果证书已销毁,考生可按证书补办流程申请领取证书。
如果初级会计证书丢失了,可以向原证书发放机关提交书面补发申请。根据属地归属原则,申请证书补办的持证人需要向本人单位、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地行政区划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办理,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办申请表、《补(换)发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的复印件和一张一寸白底证件照。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地区补(换)发证书的书面申请还需要说明补(换)发证书原因并签字,并提供损坏、填错的证书原件。申请提交后,省会计考办将审核通过的证书补办申请提交财政部、人社部进行证书打印。打印好以后,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会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