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持有人需要在获得证书后参加继续教育,但不需要进行年审。继续教育的时间一般是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继续教育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可以通过参加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网络或者面授课程学习,参加财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会计专业及公需科目相关培训等方式进行。每年参加继续教育需要获得不少于90学分的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持有人可以通过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登录页面查询自己的继续教育记录。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持有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人员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或在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并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会计职称继续教育截止时间是每年的12月31日。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通知,自2022年起,初级会计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初级会计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的及格线均为60分。只要两科目均达到60分,即可通过当年初级会计考试,获得初级资格证书。需要注意的是,初级会计成绩的有效期只有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两科目考试才能取得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