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证书可以补办。如果持有初级会计证书的人需要补办证书,可以向原证书发放机关提交书面的补办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办申请表、一张一寸白底证件照以及归入个人档案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部分地区还需要书面申请并说明补(换)发证书的原因并签字。申请经省会计考办审核通过后,财政部、人社部会进行证书打印。打印好的证书会通知申请人到县(区)财政局会计科领取。
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是会计人员职业发展的第一步,在获得证书后,需要进行继续教育,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水平。
继续教育是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年度完成的学习活动。一般来说,继续教育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而专业科目则需要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指南进行学习。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课程、参加财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培训、或其他可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进行学习。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初级会计职称证书不需要年审,但如果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未取得规定学分,将不能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或者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此外,如果有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等情形,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综上所述,初级会计职称证书虽然不需要年审,但需要进行继续教育以保持自身专业水平。参加继续教育也是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或者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