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是教师职业资格认定的重要环节,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知识。考试内容涵盖了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等方面。
笔试科目
1. 幼儿园: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保教知识与能力》。
2. 小学: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 中学: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面试科目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中职专业课与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面试由试点省自行组织)。
考试题型
每科目的考试题型略有不同,包括单选题、材料分析题、作文题、简答题、论述题、活动设计题等。考生需要根据自己报考的科目进行针对性复习。
通过标准
笔试每科满分150分,转换为120分制后,70分及以上为及格。面试总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生需要全面准备,确保在各个科目和面试环节都能取得合格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