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 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安徽省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相应学历条件。
5. 安徽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6. 曾被撤销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因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inde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