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教师资格证笔试科目
湖南教师资格证笔试科目根据不同教育层次和学科领域的要求进行设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科目:
1.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笔试科目
2. 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科目
3. 中学教师资格证笔试科目
4. 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证笔试科目
5. 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证笔试科目
6. 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笔试科目
二、湖南教师资格证面试科目
湖南教师资格证面试科目主要是考察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具体科目如下:
教师资格证笔试每个科目的卷面分满分为150分,按标准转换为120分制的70分为通过。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师资格证面试总分均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
以上是关于湖南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的介绍,希望对准备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