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云南省户籍或持有效期内云南省居住证的人员,或在云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2. 在云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需要持有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3.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不同教师资格级别对应不同的学历要求。
4. 在校生和毕业生需根据规定的学历要求报考对应的教师资格考试。
5.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在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