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对象包括户籍在浙江省内或持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持有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在浙江省就读的或户籍(居住证)在浙江省的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内的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以及毕业前第三个学期的师范专业专科生。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也可是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满足相应学历条件的高校在校生也可以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在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还需要满足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技术等级等其他条件。因此,在报考前请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并谨慎报考可能会影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
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获取更多关于2024年上半年浙江教师资格考试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