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教师资格证考试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其中,笔试科目根据不同教育阶段和教学科目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1. 笔试科目
(1)幼儿园:
(2)小学:
(3)中学:
(4)中职文化课:
(5)中职专业课:
(6)中职实习指导教师:
2. 面试科目
教师资格证的面试科目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其中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面试由试点省自行组织。
教师资格证笔试每个科目的卷面分满分为150分,按标准转换为120分制的70分为通过。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师资格证面试总分均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
综上所述,新疆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多个科目。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根据自己所报考的教育阶段和教学科目,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和准备,以提高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