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科目根据不同教育层级和学科领域的要求,分为幼儿园、小学、中学、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以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等不同科目。幼儿园和小学的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中学的笔试科目则包括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以及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中职文化课和中职专业课的笔试科目也分别有所不同。面试科目则是针对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进行考核,其中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面试由试点省自行组织。每个科目的考试题型也有所不同,包括单选题、简答题、论述题、材料分析题、活动设计题等。考试满分为150分,按标准转换为120分制的70分为通过。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进行报名,但一旦报名后不能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