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考生可以通过邮寄或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在认定现场会有一个邮寄窗口,考生可以在该窗口登记自己的手机号和地址,然后认定机构会按照地址给考生邮寄证书。另外,考生也可以选择自己去现场领取证书。具体的领取时间和地点会在认定工作公告中注明,考生需要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去领取教师资格证。此外,部分地方也允许他人代领教师资格证,但需要提供代领委托书和相关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地方都允许代领,具体要以当地教育局的要求为准。
教师资格证书丢失后,考生可以向原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的机构申请补发新的证书。在申请补发前,考生需要在报刊上刊登声明,宣布遗失的证书作废。然后,持有登有遗失声明的报刊、申请表复印件和申请遗失补办的说明向原发证机构申请补发。
总之,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考生可以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部分地方也允许他人代领。对于丢失的教师资格证书,考生可以向原发证机构申请补发。具体的流程和要求请参考当地教育局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