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高级中学考试科目包括笔试科目和面试科目。笔试科目有《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面试科目只需要与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统一。
笔试科目《综合素质》(中学)主要考查考生的教育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以及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
笔试科目《教育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高中阶段的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等。
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设置了相应的考试题型,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藏语文、朝鲜语文、彝语文等。
面试科目主要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环节进行,没有考试题型的说法。面试主要考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新教师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包括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能够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节规范,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教师资格证高级中学考试科目报名时可以选择一次只报考一科或者报考多个科目,但是报名后不能更改。